大学生涉诈案例警示(四)
作者:束少杰 审核人:孙策 时间:2026-03-06 点击数:
近期学校警务站反映多起学生身份证被冒用的涉险事件,已对涉事学生开展释法明理教育,督促其完成账号注销,并将相关情况汇报至学校保卫处。为切实保障全体师生合法权益,防范同类风险,特此通报,以作警醒。
一、案例情况
学校城市建设学院某学生在外出兼职期间,身份证被他人冒用注册闲鱼账号,该账号被用于销售假货,因此被起诉并需承担一万元赔偿责任;同班学生XX遭遇同类情况,身份证同样在兼职时被冒用注册相关账号用于违规经营,已产生约 5000 元经济损失。据初步了解,校内仍有其他学生存在类似身份证被冒用的情况。目前,学校已对涉事学生进行释法明理教育,指导其完成违规账号注销等应急处置,并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保卫处,启动全校师生风险预警工作。
二、后果警示
法律定性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规定,禁止出租、出借、转让居民身份证,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从事民事或经营活动的,需承担侵权责任;若涉及销售假货等违法经营行为,还可能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等相关规定,情节严重的将涉嫌刑事犯罪。涉事学生虽为身份证被冒用方,但因自身对身份证保管不善,客观上为他人违规违法活动提供了便利,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(如赔偿损失),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,还可能触及刑事犯罪。
本案后果:涉事学生已直接面临大额经济损失(赔偿、财产损失),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处理诉讼、账号注销等后续事宜;个人身份信息被用于违规经营,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,给未来就业、金融活动等带来潜在风险;此类事件若处置不当,还可能损害学校声誉,同时暴露部分学生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薄弱的问题,存在进一步引发同类风险的隐患。
三、警示提醒
严守证件保管底线:身份证、银行卡、学生证等个人重要证件及复印件,严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给他人,也不得在不明兼职、陌生平台中随意提供,确需使用复印件的,务必注明使用用途、有效期及 “仅限 XX 使用” 等限定字样,避免被不法分子挪用。
警惕兼职信息陷阱:凡是要求 “提供身份证原件 / 复印件用于注册账号”“代为注册电商账号”“借用个人信息开展经营活动” 的兼职,均为高风险陷阱,切勿轻信 “零门槛高回报” 的虚假承诺,选择兼职时需通过正规渠道,核实用工方资质。
及时处置冒用风险:若发现个人身份证、手机号等信息被冒用注册账号、从事违规活动,应第一时间联系平台申请注销账号、冻结相关操作,保留沟通记录、证据材料,必要时向警方报案,并及时向学校、辅导员报告,主动配合处置,避免损失扩大。